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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中國歷史事件

心理1.34W
1936年中國歷史事件

西安事變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11個義項

1936年發生於陝西西安的事件

西安事變,又稱“雙十二事變”。1936年12月12日,為了勸諫蔣介石改變“攘外必先安內”的既定國策,停止內戰,一致抗日。時任西北剿匪副總司令、東北軍領袖張學良和時任國民革命軍第十七路軍總指揮、西北軍領袖楊虎城在西安華清池發動“兵諫”,扣留了時任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和西北剿匪總司令的蔣介石,時稱“西安兵諫”。[3][4]

在中共中央和周恩來同志的主導下,最終以蔣介石接受“停止內戰,聯共抗日”的主張而和平解決,促成了第二次國共合作,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成為時局轉換的樞紐,十年內戰的局面由此結束,國內和平基本實現,成為國內戰爭走向抗日民族戰爭的轉折點。

西安事變,又稱“雙十二事變”。1936年12月12日張學良和楊虎城為了達到勸諫蔣介石改變“攘外必先安內”的既定國策,停止內戰,一致抗日的目的,在西安發動“兵諫”。

1936年1月1日,蔣介石在中央電臺元旦演說辭中,闡述了新生活運動的意義之後,又強調了“大家務必從今天開始特別努力來做的”國民經濟建設運動。並說明了兩種運動的相互關係。

七君子事件:1936年5月31日,馬相伯﹑宋慶齡﹑何香凝﹑沈鈞儒﹑章乃器等人在上海宣佈成立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發表宣言,通過《抗日救國初步政治綱領》,向全國各黨各派建議:立即停止軍事衝突,釋放政治犯,各黨各派立即派遣正式代表進行談判,制定共同救國綱領,建立一個統一的抗日政權等。

標籤: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