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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條約何時廢止的

心理2.56W
青島條約何時廢止的

1、膠澳租借條約1996年廢止。

2、條約簡介

1898年3月,清政府在德國的武力下,簽定了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膠澳租借條約》,將青島“租借”德國99年。自此,青島淪為德國的殖民地。《膠澳租借條約》共3項10款。

3、條約背景

1896年12月14日(農曆十一月十日)德國駐華公使海靖(Herr Baron von Heyking)正式向大清總理衙門提出租借膠州灣五十年之要求。總理衙門加以婉拒。1897年11月1日,發生曹州教案,兩名德國傳教士在山東鉅野(今菏澤市鉅野縣)被殺,德國趁機派軍艦於11月14日佔領膠州灣。1898年3月6日由李鴻章、翁同龢代表滿清政府,在北京與德國駐中國公使海靖簽署中德膠澳租界條約。條約內容包括租借膠澳(青島)、修築膠濟鐵路及開發沿線礦藏,和山東省事務共三端十款。及後分別在1898年8月22日簽訂的膠澳租地合同,10月6日簽訂的膠澳潮平合同和膠澳邊界合同確定了德國佔領整個膠州灣的範圍。

標籤:廢止 青島 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