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行政案件申訴的規定

心理6.03K
行政案件申訴的規定

1、已經發⽣法律效⼒的⾏政裁判確有錯誤

2、已經發⽣法律效⼒的⾏政賠償調解書,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規定。

3、對於⾼級⼈民法院駁回申訴的⾏政案件,接談法官認為原審裁判沒有錯誤的,可以⼝頭告知當事⼈。本庭通過接待認為原裁判可能有錯誤的,進⼊正式審

當事⼈對已經發⽣法律效⼒的⾏政賠償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在2年內提出申訴

1、申訴狀。應當載明當事⼈的基本情況、申訴的事實與理由

2、原⼀、⼆審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書,經過⼈民法院複查或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或裁定書

3、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同時附有證據⽬錄、證⼈名單和主要證據影印件

4、有條件的申訴⼈,應將申訴材料製作成光碟。光碟格式要求:申訴書及全案裁判⽂書製作成2003版word⽂檔,其餘紙質材料掃描成PDF格式⽂件。

標籤:行政案件 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