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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第6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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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第60條

第六十條 電子商務爭議可以通過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組織、行業協會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部門投訴,提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

知識拓展:針對日益增多的電商消費糾紛,可以建立電商消費者舉報投訴公示機制,促進電商誠信經營。採取在電商的主頁面可以我我名義內設定消費舉報投訴專欄,直接讓消費者在電商主頁面上進行投訴舉報,且該投訴舉報資訊與工商部門舉報投訴網路互聯,方便消費維權部門查處。

標籤:電子商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