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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杼弒其君是必背課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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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杼弒其君是必背課文嗎

這篇課文不是必背課文。

原文:

齊棠公之妻,東郭偃之姊也。東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見棠姜而美之,遂取之。

莊公通焉,驟如崔氏,以 崔子之冠賜人。侍者曰:“不可。”公曰:“不為崔子,其無冠乎?”崔子因是,又以其間伐晉也,曰:“晉必將報。”欲弒公以說於晉,而不獲間。公鞭侍人賈舉,而又近之,乃為崔子間公。

夏五月,莒子為且於之役故,莒子朝於齊。甲戌,饗諸北郭,崔子稱疾不視事。乙亥,公問崔子,遂從姜氏。姜入於室,與崔子自側戶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賈舉止眾從者而入,閉門。甲興,公登臺而請,弗許請盟,弗許請自刃於廟,弗許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聽命。近於公宮,陪臣幹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牆,又射之,中股,反隊,遂弒之。

晏子立於崔氏之門外,其人曰:“死乎?”曰:“獨吾君也乎哉,吾死也?”曰:“行乎?”曰:“吾罪也乎哉,吾亡也?”曰:“歸乎?”曰:“君死,安歸?君民者,豈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豈為其口實?社稷是養。故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若為己死而為己亡,非其私暱,誰敢任之?且人有君而弒之,吾焉得死之,而焉得亡之?將庸何歸?”門啟而入,枕屍股而哭。興,三踴而出。人謂崔子:“必殺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叔孫宣伯之在齊也,叔孫還納其女於靈公,嬖,生景公。丁丑,崔杼立而相之,慶封為左相,盟國人於大宮,曰:“所不與崔,慶者---”晏子仰天嘆曰: “嬰所不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有如上帝!”乃歃。辛巳,公與大夫及莒子盟。

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大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