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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人才引進辦理流程

心理1.62W
教師人才引進辦理流程

網上填寫測評表:

1、申請人通過個人使用者登入人才引進系統,選擇“在職人才引進”,根據系統提示選擇本人所符合的申辦條件並填寫個人資訊,並選擇辦理方式(調幹、調工、招工)。

2、填報完成後,點選“儲存”—點選“按當前填報資訊測評”—測評通過後,選擇呈報單位並儲存提交—與呈報單位聯絡。委託代理機構申辦的申請人,測評通過後,需與所選擇的代理機構聯絡並簽訂代理協議,委託其辦理在職人才引進手續。

(一)申請。凡符合引進條件的教師,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申請書上必須寫清個人基本情況、工作經歷、主要業績、服從分配等內容。同時,在申請書上須加蓋所在縣市區學校、中心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公章並簽署意見。

(二)提交材料。本人將申請書、入編通知單或者編制冊影印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原件及以上相關影印件交鎮平縣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初步篩選 。 由人社局、教體局、編辦、財政局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初選人員。

(四)組織稽核與考察。由人社局、教體局、編辦、財政局、紀委等部門組成考核組,對初審通過的人員進行組織稽核和教育教學能力考察。重點考察其工作表現、擔課情況、教學業績等,併到所在縣市區編制、教育、人社部門審查該同志檔案(學歷、職稱、年度考核、獲獎、招聘檔案、入編情況等)。考核組根據考核考察情況出具考核報告,提出調回建議。

(五)研究確定。根據考核建議,由教體局統一彙總、相關部門聯審後,提交縣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