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誣告罪的構成要件

心理2.09W
誣告罪的構成要件

誣告陷害罪的四個構成要件具體如下: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這種犯罪是行為人企圖假借司法機關實現其誣陷無辜的目的。這種犯罪不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使無辜者的名譽受到損害,而且可能導致錯捕、錯判,甚至錯殺的嚴重後果,造成冤、假、錯案,干擾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破壞司法機關的信譽。我國憲法將懲治誣告陷害提高為憲法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或者採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的追究活動。

首先,必須捏造犯罪事實,即無中生有、栽贓陷害、借題發揮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實強加於被害人。所捏造的犯罪事實,只要足以引起司法機關追究被害人的刑事責任即可,並不要求捏造詳細情節與證據。

其次,必須向國家機關或有關單位告發,或者採取其他方法足以引起司法機關的追究活動,告發方式多種多樣,如口頭的、書面的、署名的、匿名的、直接的、間接的等等。如果只捏造犯罪事實,既不告發,也不採取其他方法引起司法機關追究的,則不構成本罪。

再次,必須有特定的物件。如果沒有特定物件,就不可能導致司法機關追究某人的刑事責任,因而不會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當然,特定物件並不要求行為人點名道姓,只要告發的內容足以使司法機關確認物件是誰就構成誣告陷害罪。至於被誣陷的物件是遵紀守法的公民,還是正在服刑的犯人,以及是否因被誣告而受到刑事處分,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誣陷沒有達到法定年齡或者沒有辨認或控制能力的人犯罪,屬於物件不能犯,仍構成誣告陷害罪。

誣告陷害罪有下列要件構成: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權利和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二、客觀要件。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捏造他人犯罪的事實,並且向司法機關或有關機關告發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即可構成。

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實,一向有關機關或單位告發就會產生被告發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後果,但仍決意為之,並且希望這一危害結果發生。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標籤:誣告罪 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