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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申報條件及申報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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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義勇為申報條件及申報流程

一、評選條件

不負有法定職責、特定義務的人員為保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或者實施救人、搶險、救災等行為的:

1、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的

2、扭送或者協助有關機關抓捕犯罪嫌疑人、逃犯的

3、搶救和保護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生命財產的

4、其他見義勇為事蹟突出的。都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個人申請。

二、審批程式

1、正常情況下,民政部門應當在接到個人或者組織關於見義勇為情況的反映或者確認申請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作出書面的結論。確認為見義勇為的,做出確認的結論不確認為見義勇為的,作出不確認的結論,並說明理由。

2、之所以規定90個工作日,一方面是考慮到調查核實的實際需要,沒有一段時間是不可能的另一方面是考慮到對行為人權益保護的需要,如果時間太長,顯然不利於行為人權益的保護。

3、有時情況比較特殊。如在違法犯罪案件中,對於某某行為是不是見義勇為,民政部門難以判斷,而需要根據公安或者是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的處理決定作出確認結論。

4、此時,民政部門就很難在接到情況反映或者確認申請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作出確認結論。因此,《實施辦法》規定,在這種情況下,民政部門應當在公安、司法等部門作出處理結論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結論。

三、評選部門:

省委政法委、省綜治委、省見義勇為基金會,你可以向這些部門提出個人申請。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積極性,促進社會穩定和治安安寧,開展見義勇為“弘揚正氣獎”表彰活動。

見義勇為行為申報流程

見義勇為行為,是在發生違法犯罪、自然災害、安全事故時,無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的人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實施的制止違法犯罪、搶險救援行為。

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的公安、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本部門管轄範圍內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的見義勇為行為、接處警中發現的其他見義勇為行為的申報工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民政、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林業、水利等部門負責本部門管轄範圍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搶險救援見義勇為行為的申報工作。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部隊對本單位人員的見義勇為行為可以申報,或者根據性質函請上述主管部門申報。

個人可以要求上述部門對本人或者他人的見義勇為行為進行申報個人要求申報見義勇為的,應提供書面申請,如口頭要求的,應由接受申請的部門製作筆錄。

見義勇為行為應當在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報,如需依據其他結論才能申報的,自其他結論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報。

如何申請見義勇為

一、申請:

 1、一切個人和組織都可以反映有關見義勇為的情況,行為人可以申請確認見義勇為。如果行為人因傷殘等原 因不能親自申請的,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代為申請。2、反映見義勇為情況或者申請確認見義勇為,應當在行為發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提出。

 3、反映情況或者申請確認,應當向行為發生地的區、縣民政部門提出。如果行為發生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區、縣,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個區、縣的民政部門提出。

4、反映情況或者申請確認時,應當提供有關線索或者證明材料,由民政部門調查認定。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具體負責由市、區縣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工作由民政部門辦理。

正常情況下,民政部門應當在接到個人或者組織關於見義勇為情況的反映或者確認申請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作出書面的結論。確認為見義勇為的,做出確認的結論不確認為見義勇為的,作出不確認的結論,並說明理由。民政部門難以判斷,需要根據公安或者是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的處理決定作出確認結論的,民政部門應當在公安、司法等部門作出處理結論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結論。

二、確認:

確認見義勇為的工作由民政部門辦理。根據規定,具體確認工作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見義勇為一般由行為發生地的區、縣民政部門確認。

2、本市居民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見義勇為的,由行為人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確認。

3、區、縣民政部門對見義勇為確認有困難或者有爭議的,可以移交市民政部門確認。三、民政部門確認見義勇為的程式:

根據規定,正常情況下,民政部門應當在接到個人或者組織關於見義勇為情況的反映或者確認申請之日起90個工作日內,調查核實,作出書面的結論。對需要以公安、司法等部門的處理結論為依據的,民政部門應當在公安、司法等部門作出處理結論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結論。

四、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

根據規定,下列材料經調查核實,可以作為確認見義勇為的依據:

1、公安、司法等部門提供的證明

2、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提供的證明

3、受益人提供的證明

4、外省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提供的證明

5、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