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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保衛科是怎麼處理學生的

心理1.99W
學校保衛科是怎麼處理學生的

只有教育處(有說法稱政教處、德育處)能處理學生。

保衛科職責:

1、組織開展法制教育、安全宣傳教育和防災減災應急演練。

2、履行校內日常活動和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職責,指導、監督、檢查活動主辦單位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對大型活動、社團活動臨時展位攤位、橫幅懸掛、團隊預約入校參觀等的審批和管理。

3、 開展調查研究,參與突發事件處置,維護校園穩定。

4、 開展校園三防(技防、物防、人防)建設,承擔校園技防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

5、 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屬地公安、消防、工商、城管、街道、司法等部門協作,共同維護校園及周邊秩序。

6、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7、協助公安機關管理在校集體戶口的師生戶籍以及流動人口。協助公安機關處置校內治安案件、交通事故和火災事故。

8、對校內易燃易爆危險品、劇毒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購置進行審批和安全使用保管的檢查。

9、組織開展校園安全生產,對高校實驗室進行管理和檢查。

10、對校園交通組織規劃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進行規劃。

所以保衛科對於學生的處理,只能將其移交給德育處,若違法或者犯罪,則移交給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