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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液稀釋後的質量分數怎麼算

心理2.59W
溶液稀釋後的質量分數怎麼算

溶液稀釋後的質量分數計算公式

溶液質量=m(反應)-m↓-m↑,此法較為簡單,其m(反應)代表反應物(或溶液)質量總和,m↓表示不溶固體及生成沉澱的質量,m↑表示生成氣體的質量。

飽和溶液的質量分數(C)=S/(100+S)*100%

S=M質/M劑*100g

溶質質量分數=(溶質的質量/溶液的質量)×100%

注意事項:

①化學方程式下相對應的物質質量不能直接寫溶液質量,而要寫參加化學反應的溶質實際質量。

②若已知溶液的體積或求溶液的體積,要用m=ρV這個公式進行換算。

③單位要統一。

④若溶質全部溶於水,且不與水發生化學反應,直接利用上述計算公式進行計算。

⑤若溶質雖不與水反應,但沒有全部溶解,則溶質質量只計算溶解部分,未溶解部分不能參與計算。

⑥若溶質溶於水時與水發生了化學反應,則溶液中的溶質就為反應後的生成物了。

標籤:分數 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