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上海租房規定

心理2.53W
上海租房規定

上海租房子有規定不能群居。要以一間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為最小出租單位。而廚房、衛生間、陽臺、地下貯存室不得單獨出租。每間房間不得超過2人,不得以將房子分隔或按床出租,每個人平均面積須在5平方米以上。租房孑必須有身份證等個人資訊並與公安、街道有關部門登記在冊。

出租居住房屋,應當以一間原始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分隔搭建後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

  原始設計為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其他空間的,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出租居住房屋,每個房間的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且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

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向出租人出示承租人、共同居住人員的身份證明材料

(二)合理、安全使用房屋及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結構或者實施違法搭建行為

(三)裝修房屋或者增設設施、裝置的,徵得出租人同意

(四)遵守管理規約或者村規民約,不得損害相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五)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規定。

第二十條 鼓勵出

標籤:租房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