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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如何反駁

心理3.25W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如何反駁

魚亦我所欲,熊掌亦我所欲,二者可以得兼,先取魚再取熊掌者也。

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論斷,其實是一種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學的思維模式,過分強調了矛盾的對立性,而忽視了矛盾的統一性。

獲得和失去並不是對立的,獲得並不一定以失去為代價。

珍惜你現在擁有的,爭取你應該得到的,不要猶豫,我們沒有錯!

魚和熊掌可以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