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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身份和編制型別不變指什麼

心理1.95W
個人身份和編制型別不變指什麼

意思是連人帶編一起隨職能整合,職能整合到哪裡,人員編制一起調整到哪裡。

只有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公益服務職能剝離整合後,人員編制可以隨同職能整合到新的事業單位,個人身份和編制型別不發生改變。因此,還要加上一條人為的規定:同類性質的單位進行職能劃轉、整合時,可以執行“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即行政職能整合到行政單位,事業職能整合到事業單位。

老辦法、新人新辦法”。普通事業單位因為機構改革被合併到參公事業單位,一般來說有“三變三不變”。

所謂“三變”,第一是機構性質變了,原來是公益類事業單位,因為機構改革後歸併到參公事業單位,機構性質從原來的公益轉為了參公,這是一變第二是法人沒有了,事業單位都有法人主體,單位被整合後,原來的法人根據規定將被登出,依照改革後的單位進行法人登記,也就是說原來的法人沒有了第三是編制改變了,單位被整合到新的參公單位,原來公益類事業編制將不復存在,按照新的三定方案重新設定編制型別,以後統一通過公務員考試招錄,進行參公等級,不再保留原有的公益類事業編制。

但是,機構編制的變化並不意味著人員編制會發生變化。改革後,原單位人員隨職能劃轉整體轉隸新單位,不出意料將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來對待,即在人員安置上有三個不變:

第一是編制性質不變。單位合併到參公機構,在新單位沒有空餘編制的前提下,原有人員劃轉到新單位後,原則上保留原有編制性質不變,即仍是純事業編制,而不是變為參公身份。

第二是福利待遇不變。人員編制性質和身份不轉,工資待遇一般也不會發生變化,比如給予公務員待遇的車補等。

第三是晉升方式不變。參公人員享受與公務員同等的晉升待遇,即通過職務與職級並行實現個人晉升。但是原來是公益類事業單位人員劃轉到新單位後,在身份性質沒有更改的前提下,不享受此類待遇,仍按原來走崗位管理的方式進行晉升,即管理崗通過職級晉升,專技崗通過職稱評聘晉升,工勤崗通過技能等級提升待遇。

綜上,原公益類事業單位被整合到參公機構後,如果個人編制和身份不改變,人員劃轉到新單位後,實際上和過去沒什麼兩樣,而且未來預料也會一直按照老辦法執行下去,直到人員調離或退休編制核銷

標籤:個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