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拿到律師執業證後可以不執業嗎

心理1.03W
拿到律師執業證後可以不執業嗎

可以。

拿到律師執業證之後,可以不用執業。但是律師執業證必須掛靠在律師事務所,並且每年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的年檢蓋章。如果沒有將律師執業證掛到律師事務所的情況下,沒有通過年檢時間長了之後,可能會被當地的司法行政部門予以登出,律師執業證。

拿了律師執業證後可以不當律師。具體情形如下:

1、拿到律師執業證後不是必須去當律師,但是不當律師執業證會被登出

2、可以取得律師資格證後,經過實習,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證書,具有律師資格的人員可以暫時不從事律師職業,對其資格予以保留,我國採取的這種作法稱為律師資格與律師執業相分離

3、律師執業證是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從事執業活動,接受委託或指定,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的有效證件,是證明律師身份合法有效的證件,未持有律師執業證的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務服務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條 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

(三)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一年

(四)品行良好。

實行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前取得的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合格證書、律師資格憑證,與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撤銷准予執業的決定,並登出被准予執業人員的律師執業證書:

(一)申請人以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

(二)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執業的。第十一條 公務員不得兼任執業律師。

律師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任職期間不得從事訴訟代理或者辯護業務。

拿到律師執業證後,就是專職律師,也就是執業律師,現在國家禁止律師到企業去專職當法務,如果你拿到執業律師證不執業,就必須登出,需要當專職律師時再申請。

標籤:證後 律師 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