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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醫院辦理出院手續流程

心理2.03W
天津醫院辦理出院手續流程

1、主管醫生應根據患者病情,向主治醫生或上級醫生報告,在特殊情況下,才有計劃安排出院。收到醫生出院通知後,到護士處領取出院證明。

二、找到自有的預付款單據,即按金單據,帶著出院通知單,到收費處結帳。

三、如果有藥出不來的情況,請拿著處方到中心藥房或門診中藥房取藥。

將出院通知書、出院證交回科室蓋章,辦理完出院手續後,方可出院。

入院:

1.病員住院憑本院醫師開具的住院通知單,門、急診病歷,醫療保障卡,到住院處、住院收費處分別辦理手續。危重病員可先住院後補辦手續。

2.護士按照入院護理常規做好各項護理工作。

出院:

1.病員出院由主治醫師或負責醫師開具出院醫囑,護士根據醫囑停止醫院內對病人的治療,登出各類卡片並整理病歷。

2.護士指導家屬辦理出院結賬手續。

3.護士清點回收病員住院期間所用的醫院物品。

4.病員出院前,經管醫師應告知出院後注意事項,責任護士應進行出院健康教育,並主動徵求其對醫療、護理等各方面的意見。

5.送病人出病區。

轉科:

1.住院病人因病情需要轉往其他科治療時,必須先請會診,根據會診意見辦理轉科。

2.轉科前,由經管醫師開轉科醫囑,寫好轉科記錄,並通知對方科室,按聯絡時間轉科。

3.轉出科室應派人陪送病人,並做好交接登記工作。

轉院:

1.因國家規定特殊病種或其他原因需轉院的,由經管主治醫師提出,科主任同意,醫務部或總值班與轉入醫院聯絡或請會診,徵得對方同意後方可轉院。

2.轉院時由住院醫師寫好詳細病歷摘要,並辦理有關手續。

3.按出院護理常規做好各項護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