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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法律产生的途径是

心理2.09W
我国国家法律产生的途径是

(一)夏代国家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 法律的产生不是与人类社会的产生同步发生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进化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中国的情况也不例外。公元前21世纪夏禹将王位传给其子夏启,以王位世袭制取代原来的部族推举制,标志着以夏后氏家天下为核心的夏代国家正式建立,而作为国家机器重要内容的法制体系也随之形成。

早在夏禹建立势力范围的过程中,即着手将其所辖统治区域划为“九州”,初步形成了夏后氏政权的国土面积,并以各地宗族部落首领作为“九牧”而分别进行管理。夏代的法律具有习惯法性质,主要包括礼和刑两部分,具体表现为“夏礼”、“禹刑”及夏王发布的“王命”等法律形式。

(二)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1.从法律的形成途径来看,中国法律的起源,最初是在部族征服战争和祭祀礼仪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经历了“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等方式,因而形成了礼和刑两种不同的法律渊源,并且奠定了具有古代中国特色的先礼后刑、礼刑并用的法律传统。

2.从法律的基本性质来看,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结合,以血缘亲属关系为纽带,因而具有浓厚的伦理道德化性质,直接影响到中国法制发展的方向和法律传统的特色。因此,中国早期法律兼有国法和宗法的双重性质,既适用于各支家族宗族内部,又适用于整个国家,并且这种特色也成为后世历代法律相沿不衰的遗传基因。

3、从法律的体系结构来看,中国法律的起源,以家族宗族制度及其宗法血缘关系为社会基础。各级宗主贵族集团纷纷利用家族宗族组织及其家法族规、乡规民约等地方基层乡土社会的民间习惯法或伦理道德行为规范等方式,调处民事关系,解决矛盾纠纷,致使国家对于民事方面的私法建设有所让渡,其结果是刑事、行政、经济、司法等方面的公法体系异常发达,而作为私法性质的民事立法则相对比较滞后。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相关法律产生的一般途径是:法律起草征询法律等相关部门意见返回起草机关修改完善提请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颁布实施。一部法律制定实施,均需通过立法程序,立法程序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守的法定步骤和顺序。

立法程序具有民主性、公开性、交涉性及自律性等几大属性。现代立法程序的价值体系主要由正义、效率和秩序等构成。

中国法律产生的途径1.刑起于兵中国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的过程,亦是不同的氏族部落不断征伐的过程,战争使原始氏族和部落慢慢统一,战争在造就国家的同时,也产生了刑。其实战争本身就是最大的用刑,而最初的刑的适用征战对象。后来随着氏族内部阶级的分化和矛盾的加深,刑慢慢的适用于违反内部礼义的人,刑就有了一般社会规范的意义。

2、法源于礼

(1)礼产生于祭祀,在祭祀过程中,仪式得到强化和系统化,随着阶级的分化,祭祀的仪式因等级不同而不同,此时礼成为确定不同等级的标志。随着等级的划分,上层阶级演化为统治阶级,他们借助政治势力将礼上升为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规范。

(2)至此,礼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具有了法律的内涵,直至周公之礼礼得到规范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中国古代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3)礼是中国古代法的重要渊源,中国古代法的最初表现形式主要以礼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