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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東城一中住宿條件

心理3.26W
東莞東城一中住宿條件

一、要求在學校住宿的學生,經學校批准後按指定宿舍、牀位入宿,不得私自調換牀位。

二、住宿生不得擅自留宿他人,有事回家必須事先向班主任和生活指導老師請假。

三、嚴格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起牀,按時就寢,提前起牀者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爲原則,不準在室內外談笑、高聲喧譁。

四、住宿生在上課、自習、做操及集體活動期間不準在宿舍內逗留、睡覺。

五、搞好寢室衛生,各室建立衛生輪值制度,每天三小掃,星期四大清洗。按要求整理內務,保持室內、外整潔,走廊上不得亂放、亂掛物品,不亂倒污水、垃圾。每天提早10分鐘離開宿舍,值日生打掃宿舍內外、公共責任區衛生及檢查糾正內務。

六、愛護公共財物,室內不準亂拉鐵絲或尼龍繩,牆上不準亂貼、亂塗、亂掛,宿舍門鎖不得擅自換配,室內物具不得擅自搬離。

七、注意安全,嚴防事故發生,不準在寢室內點蠟燭,不準私自亂拉電線,不準使用電器(包括充電器)。提高警惕,人人重視並積極做好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離開時關窗、鎖門和關電源。宿舍定時上鎖,落鎖期間,不準採取任何形式非法入內,有事應及時向生活指導老師彙報。

八、住宿同學之間要團結友愛、互相幫助、互相關心,講文明禮貌、不講粗話、髒話,不看不健康書籍。

九、嚴禁在宿舍吸菸、喝酒、打撲克、玩遊戲機和手機,一經發現按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十、對於違反宿舍紀律者,給予批評教育並按宿舍評分細則條例扣分。對於違紀扣分處達5分者停宿兩週,扣10分或偷竊行爲者,停宿一個學期和行政處分。

標籤:東城 住宿 東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