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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外執行三年是什麼意思

心理1.88W
監外執行三年是什麼意思

在監獄外或其他執行地方外服刑三年。一般由其居住地社區矯正機構執行。監外執行是指。應該在監獄或其他執行地方服刑的罪犯,由於出現了法律法規規定的不能繼續在監獄服刑的情形,經過法定的審批程序,到監獄或其他地方外繼續執行的。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比較嚴格,監外執行期算作刑期。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的,還有刑期的應當收監。

予監獄外執行。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經減為有期徒刑的罪犯,患有的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監外執行是刑事訴訟當中的一種執行辦法,主要針對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是指罪犯由於法定的情形,可以被允許在監獄外的場所執行刑罰的一種刑罰執行制度。但是監外執行有嚴格的限制,對於被判處死刑或者死刑緩期2年執行尚未減刑的罪犯,是一律不準監外執行的,懷孕的婦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可以適用

監外執行三年的意思是是,由於犯錯有罪讀人,身體原因,不能在監獄服刑,批准在監獄外也就是家中,接受懲罰,教育改造。

這期間不能離開居住地,而且要定時到派出所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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