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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金元三代有哪些共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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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金元三代有哪些共同點

北宋與遼之間:澶淵之盟 ,後西夏向北宋稱臣,但北宋要給西夏歲幣.北宋與金聯手滅了遼,後來並存了兩年(北宋,金),金又滅了北宋.同年,南宋建立.後來元先滅金,後滅南宋。

五代十國遼宋夏金元時期 (907 - 1368 年 ) :這一時期的特點是從分裂割據若干民族政權並立逐步走向統一,民族融合進一步加強。在經濟上,重心南移,封建生產方式逐步向邊疆地區擴展,封建經濟繼續發展。政治:本階段的政治局面經歷了封建國家的再度分裂——局部統一——民族政權的並立——全國重新統一的過程。

五代十國的分裂局面是唐朝後期藩鎮割據的繼續和擴大,北宋結束分裂割據局面,但在全國的版圖上還存在着遼、大理等發展政權,後來更陸續出現了西夏和金。因此北宋只是局部統一的朝代,而區別於大一統的漢唐。北宋亡後,又出現了南宋與金的對峙。

直至 1279 年,元政權憑藉其強大的武力使全國重新歸於統一。本階段是我國封建社會中央集權制度的強化階段。主要體現在北宋和元朝加強中央集權所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北宋建立後,宋太祖為鞏固統治,本着“強幹弱枝”的指導思想,解除中央和地方大將的兵權,使地方行政權和財政權分開,又在中央組織強大的禁軍。這些措施避免了地方分裂的再現,使北宋在政治上出現了穩定的局面,有利於經濟文化的發展。

但又導致官僚機構的膨脹和軍隊數量的激增,造成北宋政權長期積貧積弱的局面。至北宋中期,已出現嚴重的財政、政治和邊防危機。為緩和矛盾,富國強兵,宋神宗任命王安石進行變法。

他制定了青苗法、募役法、農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和保甲法等措施,力圖限制官僚地主對農民的剝削,緩解土地兼併,緩和階級矛盾,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但由於用人不當,特別是新法損害了官僚地主的利益,削弱了北宋政權的統治基礎,遭到特權階層的反對,新法沒有成功。

元朝統一全國後,為有效治理廣闊的國土,實行行省制,初步奠定了後世省區的規模,並通過宣政院和澎湖巡檢司等機構,有效地保證了中央對包括西藏、台灣在內的廣大邊疆地區的管轄,進一步強化了中央集權。

經濟:本階段,在農業和手工業繁榮的基礎上,商品經濟獲得顯著發展。商業活動範圍逐步擴大,已打破了唐朝“市”、“坊”的界限貨幣種類繁多,尤其是北宋在四川地區出現世界上最早的紙幣——“交子”,在民族政權的邊境上,還興起了“榷場”貿易。 本階段南方經濟持續發展。南宋時,太湖流域流傳着“蘇湖熟,天下足”的諺語,表明江南的農業生產已經超過北方,完全取代了北方經濟重心的地位。至元朝,為解決“南糧北運”的問題,還大力興辦漕運和開闢了規模空前的海運,足以説明南方經濟的重要地位。

本階段中國古代紡織業結構也開始發生變化。南宋時,棉花種植推廣,棉紡織工藝水平提高。到元朝棉花種植地區進一步擴大,棉紡織業逐漸取代絲織業成為紡織業的重心。

民族關係:本階段民族政權長期並存,戰爭連綿。儘管這些戰爭給人民帶來災難,但客觀上促進了民族間的交流。這突出表現在戰後的議和活動上,例如北宋和遼訂立的“澶淵之盟”,有利於滿足各族人民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增進了各族人民的友誼,加強了邊疆地區同中原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促進了邊疆地區的開發,因此和平共處仍是本階段民族關係的主流。特別是元朝統一後,又一次出現了民族大融合的現象,並出現了漢族外遷、形成新民族等新特點。

對外關係:本階段中國古代對外關係的重心發生明顯變化。由於漢族政權相對弱小,控制區域有限,與外國的內陸貿易受阻,“絲綢之路”不復暢通。南宋時期,由於政府大力扶植,加之造船技術的進步,經濟繁榮等便利條件,海路成為對外交流、貿易的重心。元朝時期,陸路交通和海上貿易均很發達,再次出現了對外交往繁榮發達的情況。

文化:宋元文化高度繁榮,繼續領先於世界,在天文曆法、史學、文學藝術等領域取得突出成就。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活字印刷術、火藥和指南針這三大發明均在本階段外傳,為人類文明的進步作出了巨大貢獻。

遼金元三代有哪些共同點

1、都是由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

2、都是在中國北方崛起的

3、在與中原漢族政權的軍事鬥爭中處於主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