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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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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屋的申请条件是: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城市户籍,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净资产达到政府公布的标准有无自有产权住屋,或者现有自有产权住屋人均居住面积不足十平方米的申请人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的申请人与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日前五年内未买卖房地产。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屋人员、家庭人均住屋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屋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屋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屋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屋信息网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屋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标签:租房 东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