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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日常训练“十二个不准”

心理1.77W
消防日常训练“十二个不准”

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 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十二、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一、不准摆放搭设聚氨酯圣诞树等易燃可燃装饰物品

二、不准在窗户设置影响逃生的防盗网

三、不准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四、不准堵塞、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五、不准在营业期间进行电焊、气焊等违章作业

六、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七、不准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值班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八、不准在室内燃放烟花(冷烟花)爆竹或使用其它产生烟火制品的表演

九、不准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物

十、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