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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權證被別人拿走有危險嗎

心理1.76W
不動產權證被別人拿走有危險嗎

不動產權證被別人拿走有危險,房本複印件被他人拿是存有有一定的風險性,在某中主要用途中能具有抵押的功效,如:申請辦理運營熱照等這類時可充分發揮,以但被別人啓用而被借方將負有連同性的義務。

另如:房本複印件若被戶口簿內組員所利用,那麼主要用途就並不是連帶關係那麼降低了,即能夠抵押方法獲得實利,也可申請註冊其他範疇內的新項目。

一般而言別人拿了他人而定房產證是沒有多少用處,從法律上而言,非產權本人是不能辦理產權變更、抵押、轉讓。

但是防範別人拿走產權證、冒充本人身份,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房屋轉讓、抵押等,這必然會導致法律糾紛的產生

雖然依據法律被侵權人可以依法主張權利,若造成損害後果由有過錯的房產管理部門、他人承擔或負責追償。

因爲賣房,抵押貸款都是需要房產證本人的::房產證被別人拿走,他即不能變賣、也不能作房產抵押貸款,就沒什麼用處了。因爲不管做什麼,都需要房產證本人和本的身份證才行。並且你還可以去房產交易中心掛失,他更沒有用處了。如果說別人拿去有用的話,可以貸款,可以變賣的話,哪一些小偷就可專偷房產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