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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交集和並集的符號

心理2.21W
區分交集和並集的符號

並集和交集的區別:性質不同、本質不同、表示不同。

1、性質不同。

交集是不同的事物或感情聚集或交織在一

起並集是兩個事物所包含的共有。數學上,一般地,對於給定的兩個集合A和集合 B的交集是指含有所有既屬於A又屬於B的元素,在集合論和數學的其他分支中,一組集合的開集定這些集合的所有元系鬆成的集合,而不包含其他元素。

2、本質不同。

交集是交叉並集是加。交集是兩個集合有共有的部分,但是表示全部工有。並集即兩個集合合併起來,形成一個共有的集合,形式上如x屬於ANB若且唯若x屬於A且x屬於 B。

3、表示不同。

A和B的交集寫作“A∩B”,A∩B={xx:

EXEB)A機B開集與作“AUB”,民

AUB={xx∈A,或x∈B}。

交集和並集的符號:

交集:A∧B並集:AUB。

集合論中,設A,B是兩個集合,由所有屬於集合A且屬於集合B的元素所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與集合B的交集。

給定兩個集合A,B,把他們所有的元素合併在一起組成的集合,叫做集合A與集合B的並集。

集合,簡稱集,是數學中一個基本概念

是集合論的主要研究物件。集合論的基才

論創立於19世紀,關於集合的最簡單的以法就是在樸素集合論(最原始的集合論)

的定義,即集合是“確定的一堆東西”,集口裡的“東西”則稱為元素。現代的集合一般被定義為:由一個或多個確定的元素所構成的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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