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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簽名要求

心理2.79W
處方簽名要求

大夫書寫處方時字跡應當清楚,不得塗改。如有修改,必須在修改處簽名並註明修改日期。現在很多醫療機構是可以列印電子處方,不過處方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線上診斷的大夫必須為病人開具處方,必須有大夫簽名,簽名要在管理部門留樣備查。

處方簽名要求

根據《處方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處方是由註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以下簡稱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藥師稽核、調配、核對,並作為患者用藥憑證的醫療文書,處方包括醫療機構病區用藥醫囑單。處方是醫生對病人用藥的書面檔案,是藥劑人員調配藥品的依據。具有法律、技術、經濟責任。

處方簽名要求 一,患者一般情況,臨床診斷填寫清晰,完整,並與病歷記載相一致。二,每張處方限於一名患者的用藥。三,四季清除,不得塗改,如需修改,應當在修改處簽名並註明修改日期。四,藥品名稱應當使用規範的中文名稱書寫。沒有中文名稱的,可以使用規範的英文名稱書寫。醫療機構或者醫師,藥師不得自行編制。藥品縮寫名稱或者使用代號書寫。藥品名稱,劑量,規格,用法,用量要準確規範。藥品用法可用規範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縮寫體書寫,但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五,患者年齡應當填寫實足年齡新生兒,嬰幼兒寫日、月齡,必要時要註明體重。

六~十 …

十一,開具處方後的空白處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十二,處方醫師的簽名式樣和專用簽章應當與院內藥學部門留樣備查的式樣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動,否則應當重新登記

留樣備案。

標籤:簽名 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