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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走逃和失聯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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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走逃和失聯的區別

不同點:

(1) 非正常戶的認定製定<非正常戶認定書>,走逃失聯企業不制定認定書。

(2) 對非正常戶登記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

(3) 非正常戶認定以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為前提,走逃失聯企業的認定不需要

走逃失聯企業開具的發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列入異常憑證管理:

(1) 商貿企業購進、銷售貨物名稱嚴重背離的生產企業無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且無委託加工,或生產能耗與銷售情況嚴重不符,或購進貨物並不能直接生產其銷售的貨物且無委託加工的。

(2) 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不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稽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綜上,被認定為非正常戶有以下後果:

(1) 稅務機關暫停其稅務登記證件、發票領購簿和發票的使用。

(2) 納稅人被列入非正常戶超過三個月的,稅務機關可以宣佈其稅務登記證件失效。

(3) 對沒有欠稅且沒有未繳銷發票的納稅人,認定為非正常戶超過兩年的,稅務機關可以登出其稅務登記證件。

(4)對非正常戶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申報辦理新的稅務登記的,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限量供應發票。

走逃(失聯)企業,是指不履行稅收義務並脫離稅務機關監管的企業。根據稅務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稅務機關通過實地調查、電話查詢、涉稅事項辦理核查以及其他徵管手段,仍對企業和企業相關人員查無下落的,或雖然可以聯絡到企業代理記賬、報稅人員等,但其並不知情也不能聯絡到企業實際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該企業為走逃(失聯)企業。出自《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定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6號)規定。

拓展資料:

一、可能被列為走逃(失聯)企業的案例

例1:A在市區做個小本買賣,由於生意不好又不懂稅法,所以從來沒有報過稅,稅務機關到登記地址核查卻找不到人,那麼A的個體戶就是“走逃戶”。

例2:B註冊一家深圳公司,稅務機關發現B的公司有隱瞞收入的情況,管理員打電話打不通,到註冊地址也找不到,B的公司就這樣也成了“走逃戶”。

例3:C被稅務機關稽查後,悄悄逃跑,從稅務部門視線中“失蹤”,因此被認定為“走逃戶”。

二、被認定為走逃企業會有什麼後果?

1、企業的納稅信用等級直接就是D級,且同一個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業一律也是D級。

2、公司辦理出口退稅、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抵扣、開發票等所有功能都被限制,系統直接被鎖。

3、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股東都不能辦理工商登記,而且都會被列入稅務黑名單,以後可就不能辦理貸款、領養老保險等等。

4、有偷稅逃稅行為的不僅會被稅務機關依法追繳回來,還會被處以罰金。

三、如果不小心被認定為走逃企業了該怎麼辦?

首先是查清楚自己哪方面出了情況,比如如果是沒有按時申報、少繳了稅款或者填錯了企業資訊的,一般情況積極主動去補賬、補申報、交罰款之後,再提供工商部分已完成地址變更的材料就可以啦

標籤:失聯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