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民法典994條規定

心理3.18W
民法典994條規定

1、《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條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死者沒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經死亡的,其他近親屬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2、公民人格權的莊嚴確認與嚴格保護,傳達出民法典對個人的關愛——要讓每個人活得更有尊嚴。

標籤: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