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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費訴訟的實質

心理2.32W
半費訴訟的實質

“半費之訟”本質上是法律問題而非邏輯問題。

在辯論中,師徒二人預設了法官應對判決後可能引發的新案進行裁決,這違反了不告不理原則。根據不告不理原則,法官的審判職權只存在於審判過程中,判決後審判職權自然終止。

因此,“半費之訟”的法官在判決後對可能由此引發的新案無權裁決。師徒二人的預設錯誤是“半費之訟”問題產生的根源

運用不告不理原則,以是否起訴為時間節點,可以將訴訟與民事糾紛、法官與非法官、法官職權與法官職業明確區分開來,從而將師徒二人的二難推理合法而自然地攔腰切斷,“半費之訟”也就可以得到徹底解決。

標籤:實質 訴訟 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