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噪音擾民公安出警規定

心理2.9W
噪音擾民公安出警規定

按《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說,當居民遭遇噪音擾民的情況時,完全可以報警,由警方介入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噪音擾民中的噪音,應該是指社會生活噪音,如鄰居生活噪音狗吠貓叫等動物噪音商場活動、營銷產生噪音裝修施工噪音等。因為倘若不是社會生活噪音,造成的噪音擾民,警方接報後不一定會出警,往往會問清情況後,告知環保局或城管局的電話,由受害者聯絡相關部門處理。如建築施工噪音造成的擾民,是由環保局負責處理的。

當然了,對受害者而言,只要遭受噪音擾民的,都可以報警,向警方說明情況,要求出警處理。通常警方都會出警處理的,即使不出警,亦會告知該聯絡哪些部門進行處理。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除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

噪音擾民包括時間和分貝兩個因素。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造成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及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相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夜間作業的必須公告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