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第二審立案之日指的是哪一天

心理1.36W
第二審立案之日指的是哪一天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狀。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也就是說,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當事人遞交上訴狀之日起25日內(如當事人直接向二審法院上訴,則為當事人遞交上訴狀之日起30日內)將案件移送到二審法院。

二審法院的立案審查不同於一審。當事人起訴後,一審法院要審查起訴是否符合法定條件,不符合的,法院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當事人上訴後,不存在二審法院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的問題,而是對原審法院的審理活動進行審查,當然也就不存在不予受理的問題。

二審法院收到一審法院移送的卷宗後應當在幾日內立案,民事訴訟法確實沒有規定,有關的司法解釋也沒有明確。但既然二審不存在不予受理上訴的問題,參照一審的立案期限即可。

是二審立案通知上的日期的第二天。

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條,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都作了規定,按日計算的,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開始計算。

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條  按照年、月、日計算期間的,開始的當日不計入,自下一日開始計算。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 期間包括法定期間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間。

期間以時、日、月、年計算。期間開始的時和日,不計算在期間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