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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務員報名流程

心理2.75W
天津公務員報名流程

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1月12日8:00至1月18日18:00。

資格審查時間:1月12日8:00至1月19日18:00。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完整、真實、準確。如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於報名提交48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網站查詢結果。報考申請提交後未審查或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可改報其他職位。報考申請提交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間截止後,不再接受報名或改報。

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考錄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繳費確認和下載列印准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於1月12日8:00至1月20日18:00繳納筆試費用,於2月21日8:00至2月24日18:00下載和列印筆試准考證。未下載列印筆試准考證的報考人員,筆試不得入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和持證殘疾人員,可與天津市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聯絡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

三、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筆試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滿分均為100分專業科目滿分為100分。公共科目按照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進行分類測試,綜合管理類區級以上機關職位和鄉鎮街道職位進行分級測試,專業技術類職位公共科目測試內容與綜合管理類區級以上機關職位相同。專業技術類和綜合管理類(公安)職位需要進行專業科目考試。相關科目考試大綱可在公開招考專題網站查詢,專業技術類職位專業科目不設考試大綱。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各50%的比例合成,專業技術類職位筆試成績按照公共科目、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各50%的比例合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考試成績40%、30%、30%的比例合成。

筆試時間:2月25日、26日

2月25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月25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2月26日上午:09:00—11:00 專業科目考試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與報名時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准考證等參加考試。報考市級機關的,考場一般安排在市內六區和部分市屬高校報考區級以下機關的,考場一般安排在所報考的區。

筆試結束後,由天津市公務員局研究確定各類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按照各職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3:1的比例(需體能測評職位按照4: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確定為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員。根據規定,專門機構將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進行雷同答卷甄別,對確定為答卷雷同的報考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月20日,報考人員可登入公開招考專題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二)資格複審

招錄機關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間為3月20日至3月26日。相關人員需按照招錄機關要求,提供與報考資格條件有關的材料。資格複審不合格的,取消參加面試(體能測評)資格未按要求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為放棄面試(體能測評)資格。因取消或放棄面試(體能測評)資格出現的職位空缺,招錄機關從同一職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資格複審。

(三)調劑

資格複審工作結束後,各職位通過資格複審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3:1(需體能測評職位未達到4:1)的,應當進行調劑。

調劑原則和條件:調劑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即報考人員作答的是同一類公共科目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涉及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如需調劑,只能在同類職位中進行已確定進入面試(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和放棄資格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調劑申請調劑的人員,應當符合調劑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應當同時達到原報考職位和擬調劑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

調劑職位及有關要求於3月28日在公開招考專題網站統一公佈。調劑報名時間:3月29日8:00至3月30日18:00。調劑資格審查時間:3月31日8:00至4月1日18:00。調劑職位進入面試(體能測評)人員名單于4月3日在公開招考專題網站公佈。

(四)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試

招考職位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式進行,具體事宜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原則上安排在4月3日至4月9日進行。體能測評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通過體能測評的人員,按照進入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面試。

招錄機關根據工作需要,對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4月3日至4月9日進行心理素質測試,結果不計入面試成績,僅供參考。未按要求參加心理素質測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面試

面試於4月15日、16日進行,具體事宜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面試不再收取考生費用,進入面試人員可在4月11日8:00至4月14日18:00期間登入公開招考專題網站下載列印面試准考證,按照招錄機關通知的時間和地點,持與報名時一致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准考證等參加面試。

面試以結構化面談和結構化小組面試為主,也可採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其他面試形式,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調劑結束時(需體能測評職位在體能測評結束時),各職位進入面試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仍未達到3:1的(遵循四捨五入規則),按現有進入面試人員組織面試,但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當天所有使用同一題本面試考生成績(低於60分的成績不計算在內)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4月22日,報考人員可登入公開招考專題網站查詢面試成績、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和麵試成績各50%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

四、體檢和考察

進入體檢人員按照各職位錄用計劃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若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造成進入體檢人數超出職位錄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同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天津市公務員局會同招錄機關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等有關規定,在指定的醫療機構或體檢中心組織體檢,時間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複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考察人選按照計劃考察人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市級機關內設機構職位可按照計劃考察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不高於2:1的比例進行差額考察,其他職位進行等額考察。若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造成考察人選超出計劃考察人數的情況,按照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考察人選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一同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採取個別談話、稽核幹部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進行,重點了解考察人選的政治表現和政治傾向。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資格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招錄機關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錄用

擬錄用人員在公開招考專題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報名序號等,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時公佈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