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工傷差額賠償新規

心理2.87W
工傷差額賠償新規

1、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 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3、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賠償差額的規定如下:因為用人單位上報繳費工資致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低於應享受標準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三十五條規定,工傷保險職工工人不繳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繳費。

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是由每個職工工資總額組成,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規定,職工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津貼和補貼、加班費、各種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構成。

工傷職工由社會保險機構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因為用人單位瞞報本人工資導致低於應當享有的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對其違法瞞報工資總額承擔責任,工傷職工可以要求企業認定為補足差額。

工傷保險中的差額補償,是針對一至六級傷殘工傷職工而言,一是按月發給的傷殘津貼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按當地最低工資發放

二是養老金補差,一至四級工傷職工退休時,改發停發傷殘津貼,改發基本養老金,按養老保險政策規定計算處理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其時領取的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以上就是工傷賠償差額規定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