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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臨死前說了什麼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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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臨死前說了什麼話

呼格吉勒圖對媽媽說的最後一句話:

“媽,我替你看會兒攤”

18年前,呼格吉勒圖18歲,正值人生花季。在鄰居眼裡,他是個靦腆善良、別人殺雞都不敢看的小夥子在朋友眼中,他是個熱情穩重、慷慨仗義的好哥們在家人心裡,他是個“要好好工作掙錢給全家人買大房子住”的孝順孩子。在蒙語中,“呼格吉勒圖”有“大好前途”的美好寓意。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橫禍,讓這個年輕的生命戛然而止,匆匆畫上休止符。

呼格吉勒圖臨死前說了什麼話

呼格吉勒圖臨死前說,媽,我替您看會兒攤

呼格吉勒圖(1979年9月21日-1996年6月10日),內蒙古人,原內蒙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職工。內蒙古“四九女屍案”被冤主角。

冤案經歷

冤案回顧

1996年4月9日晚19時45分左右,一名楊姓女子從呼和浩特市錫林南路千里香飯店去廁所,當晚21時15分後,發現該女子被扼頸窒息死於內蒙古第一毛紡織廠宿舍57棟平房西側的公共廁所女廁所內。

呼格吉勒圖於當晚與同事閆峰吃完晚飯分手後,聽到女廁內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趕往女廁內施救。而當他趕到時,呼救女子已經遭強姦後扼頸身亡。隨後,呼格吉勒圖跑到附近警亭報案,呼格吉勒圖被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長馮志明認定為殺人凶手。

冤案判決

1996年,事件僅僅61天后,法院在沒有充足證據支援的情況下,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予以立即執行。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犯故意殺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996年5月17日作出(1996)呼刑初字第37號刑事判決,認定呼格吉勒圖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後,呼格吉勒圖以沒有殺人動機,請求從輕處理等為由,提出上訴。內蒙古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於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內刑終字第199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根據當時有關死刑案件核准程式的規定,核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

沉冤新疑

2005年10月23日,呼和浩特市破獲一起系列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趙志紅在交代的十幾起案件中,其中第16起就交代了呼和浩特第一毛紡廠宿舍大院女廁所的一起命案。當時系列殺人案專案組的幹警感覺非常吃驚。因為這個案子的凶手已經被執行死刑了,現在又出現了一個凶手。[1]

警察觀察到趙志紅交代犯罪事實時很冷靜,並不像蓄意編造。公安幹警又拿出兩起案件試探趙志紅,這兩起案件與趙志紅的作案行為不一致,趙志紅否認了這兩起案件。幹警就帶著趙志紅到第一毛紡廠作案現場,那裡後來進行了改造,當時案發的女廁所也沒了,但他很準確地就指出了廁所的位置。[1]

命案真凶

某記者接觸後展開調查。最後確認趙志紅是這起命案的真凶。在2005年10月30日,某記者採寫內參,內參發出以後獲得了中央領導的批示。2014年3月初,內蒙政法委成立了呼格吉勒圖案件複查組。[1]

“4·9”女屍案告破。命案涉嫌人:趙志紅。

再審判決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並向申訴人、辯護人、檢察機關送達了再審判決書。

判決無罪

該案因呼格吉勒圖的父母申訴,內蒙古自治區高階人民法院於2014年11月19日決定啟動再審程式,另行組成合議庭並依法進行審理。審理中,合議庭查閱了本案全部卷宗以及相關材料,聽取了申訴人、辯護人和檢察機關意見,經合議庭評議並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作出如下判決:一、撤銷本院(1996)內刑終字第199號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號刑事判決,二、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

呼格吉勒圖臨死前說了什麼話

呼格吉勒圖對媽媽說的最後一句話:

“媽,我替你看會兒攤”

核心提示

“媽,我替你看會兒攤。”62歲的尚愛雲怎麼也沒想到, 18年前那個中午,兒子這句懂事的話,竟是孩子留給母親最後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