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採礦許可證管理條例

心理7.31K
採礦許可證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加強礦產資源開採管理,保護國家礦產資源,保障採礦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礦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本省境內從事礦產資源開採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 省人民政府地質礦產部門主管全省礦產資源開採的監督管理市、州、縣人民政府和地區行署地質礦產部門或者負責地質礦產管理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縣級以上地質礦產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礦產資源開採的監督管理工作。

省、市、州、縣人民政府和地區行署有關部門按規定的職責協助同級地質礦產管理部門進行礦產資源開採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礦產資源的保護工作,維護和鞏固本行政區域內的礦業秩序,保障礦區的生產、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

省地質礦產部門根據全國礦產資源開發規劃,組織有關主管部門編制全省礦產資源地區開發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