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益權和所有權的區別

心理2.15W
益權和所有權的區別

       兩者區別主要在以下幾方面。

(一)物件不同

所有權是所有人依法對自己財產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是物權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種權利,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積極權能和在法律限制內排除他人干涉的消極權能。

用益物權是權利人對他人財產(一般為不動產)依法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用益物權的設立目的是對他人所有物為使用、收益,旨在促進資源的有效利用(我國用益物權種類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地役權)。

(二)範圍不同、恆久性不同

用益物權是由所有權派生的物權 。用益物權是在他人所有的財產上設立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是由所有權派生的物權,因此用益物權被稱為“他物權”,以相對於所有權的“自物權”。用益物權是受限制的物權,所有權是完全物權。

雖然用益物權人可依法將其享有的用益物權轉讓、抵押等,但不具有對財產的所有權進行處分的權利相對於所有權的恆久性,用益物權的行使具有期限性,期限屆滿,用益物權人應將佔有、使用之物返還於所有權人。

用益物權人必須根據法律的規定及合同的約定正確行使權利,保護併合理利用所有權人的財產,不得損害其權益。因此,用益物權是隻具有所有權部分權能的“定限物權”,區別於所有權的“完全物權”。

(三)獨立性

用益物權是一項獨立於所有權的物權。用益物權一經設立,便獨立於所有權而存在。用益物權對物的直接支配性和排他性對所有權的權能構成限制,在行使上也具有優先性,即使用益物權標的物的所有權發生轉移,也不影響用益物權的存在,用益物權人仍可對抗新的所有權人。所有權人不得隨意收回其財產或妨礙用益物權人依法行使權利。

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所有權是指企業或個人對某種物品的擁有權。這個擁有權是依法取得、佔有、使用和處置的權利。

所有者權益是指一個企業的投資者所享有的資金份額。這個份額包括投資者投入的資本、企業經營所產生的留存收益(盈餘公積、資本公積、未分配利潤),但是在經營不力的狀況下,未分配利潤有可能是負數,甚至有可能所有者權益還小於當年投資者投入的資本金總額。

公式表達就是:企業的資產總額-企業的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總額

標籤:益權 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