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運管根據什麼法規執法

心理2.73W
運管根據什麼法規執法

運政執法是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一個門類,歸各地交通運輸局管。執法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等法條,及各省自行制定的條例辦法等。

根據《國務院關於禁止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的通知》(國發〔1994〕41號,該通知平時稱為“治理公路三亂”)的規定,只有如下幾種情況可以在經省一級政府批准的公路站點設卡查車:

一、公安交通部門(交警)可以在其設立的公安交通檢查站查車。

二、交通部門可以在其設立的交通稽查站查車。

三、林業部門在其設立的木材檢查站查車。

四、畜牧(農業)部門可以在其設立的畜牧檢查站(動物檢疫站)查車。

五、為了打擊犯罪,公安部門需要在公路上攔截、檢查嫌疑車輛時,可以臨時設卡查車,但任務完成後必須即刻撤離。

六、治理超限超載辦公室(一般由公路部門、交警、交通等單位抽調人員組成,由公路部門牽頭)在設立的檢查站點(治超點)查車。

除上述部門或單位在規定的站點和時間內可以查車外(當然,交警可以在路上巡查,但不能在檢查站外路段設卡,只能在巡查時發現違法行為才能攔查車輛,查完即離開),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設卡隨意攔查過往車輛,否則就是“公路三亂”。

交通運輸監察機構主要履行運政監察、治理車輛超限運輸等方面執法職能。依據有關法規和檔案的規定,履行運政監察和治理車輛超限運輸均為法規授權執法。

(一)交通運輸監察機構運政監察執法主要依據以下法規規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2004年7月1日實施)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02年3月15日實施)

3、《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2011年3月1日實施)

4、《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05年8月1日實施)

5、《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05年8月1日實施)

6、《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05年8月1日實施)

7、《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07年3月1日施行)

8、《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1996年3月1日實施)。

(二)交通運輸監察機構治理車輛超限運輸方面執法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1998年1月1日實施)

2、《公路安全保護條例》(2011年7月1日實施)

3、《山東省農村公路條例》(2008年12月1日施行)

4、《山東省治理超限和超載運輸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2010年4月1日實施)

5、《公路治超檢測站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1年8月1日實施)

6、《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00年4月1日實施)

7、《關於在全國開展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實施方案》(交通運輸部交公路發[2004]219號檔案)

8、《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5]30號檔案)。

標籤:法規 運管 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