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生態環境局職責範圍

心理1.08W
生態環境局職責範圍

(一)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基本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生態環境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等,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參與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範的擬訂工作。

(二)負責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較大環境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縣區、開發區對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汙染糾紛,統籌協調全市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國家、省和市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實施和監督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組織實施和監督排汙許可證制度,確定大氣、水等納汙能力,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汙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全市汙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專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參與指導推動迴圈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五)負責環境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汙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汙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汙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溼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承擔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有關政策、 規劃,參與擬定相關標準。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負責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監督管理核設施、核技術應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汙染防治。承擔對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裝置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八)負責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受市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專案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准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執法監測等工作。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範,監督實施相關地方性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全市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落實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組織實施汙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等。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全市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資訊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市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資訊。

(十)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承擔履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工作。

標籤: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