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山西居民醫保異地轉移最新規定

心理3.2W
山西居民醫保異地轉移最新規定

一.省內社保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二.跨省社保轉移流程

1、參保人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係。

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

4、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絡函》後1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係,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資訊表》。

5、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資訊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社保轉移申請材料

1、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2、醫療保險繳費明細單

3、養老保險的轉移清單

4、戶口本的原件影印件

5、身份證的原件影印件

6、單位的勞動合同原件影印件,準備了這些後交由本單位的人事部經辦管理人員統一辦理。

社保轉移注意事項

1、統籌基金部分(單位繳費):統一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的12%的總和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的(首次參保繳費在地方的,從1992年1月1日—1998年1月1日首次參保在行業的,從行業參保繳費之日—1998年1月1日),按個人繳費部分累計本息轉移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11%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含本息)轉移2006年1月1日之後的,按個人繳費工資基數8%記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轉移。

2、參加山西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在本省範圍內流動就業,今後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資訊,不轉移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儲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