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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醫生職責

心理2.77W
拘留所醫生職責

1、嚴格按照工作流程開展各項工作。

2、認真查驗法律文書,嚴格按規定辦理收押、換押、臨時出所、投牢、釋放等手續。

3、對辦案機關提審的要核對工作證、提訊及訴訟環節是否相符,對律師會見的要根據訴訟環節查驗律師證、介紹信、委託書及准予會見的法律文書,辦理相關手續,並填寫提訊、會見登記。提審、會見完畢,應對在押人員進行人身及體表檢查

4、負責對新收押人員進行監規、行為規範的教育,告知應盡的義務和享有的權利。

標籤:拘留所 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