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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全文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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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全文贍養義務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成年子女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所謂撫養義務,是指一定親屬間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定義務。所謂贍養,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對父母經濟上的供養,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費用,給予物質上的幫助。成年子女承擔以經濟支援為主要內容的贍養義務是有條件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當父母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困難時,法律並不強制子女對父母提供經濟上的供養。

一、民法典中子女贍養老人義務包括哪些

贍養義務,是指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晚輩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長輩在物質和生活上給予照顧和幫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二、不贍養老人會怎麼樣

1、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2、如果子女拒不支付,也可以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調解,說服子女給付。

3、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可以通過訴訟程式提出請求,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父母的實際需要和子女的經濟負擔能力,通過調解或判決方式,確定贍養費數額和給付辦法。

4、對於被贍養人有生活來源,但因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勞務扶助,起訴至人民法院的,法院也應當受理,從而促使義務人全面履行義務。義務人有能力贍養而拒絕贍養,構成遺棄,情節惡劣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