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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態和業種的區別

心理1.18W
業態和業種的區別

一、性質不同

1、業態:業務經營的形式、狀態。大約出現在20世紀60年代。

2、業種:指零售商業的行業種類。

二、要求不同

1、業態:針對特定消費者的特定需求,按照一定的戰略目標,有選擇地運用商品經營結構、店鋪位置、店鋪規模、店鋪形態、價格政策、銷售方式、銷售服務等經營手段,提供銷售和服務的型別化服務形態。

2、業種:按經營商品的大類將零售劃分為若干個業種,業種強調的是“賣什麼”。

三、經營形態不同

1、業態:按照零售店鋪的結構特點,根據其經營方式、商品結構、服務功能、以及選址、商圈、規模、店堂設施、目標顧客和有無固定經營場所等因素,將零售業分為17種業態。

2、業種:呈現多元發展,如服裝店,鞋店,食品店,藥店,書店,五金店等。

通俗的說,業態就是指“怎麼賣”,業種就是指“賣什麼”,舉個例子,百貨,購物中心屬於業態範疇,而餐飲,娛樂屬於業種範疇。二者的區別是“Kind of Business”和“Type of Operation"的區別。實際上,這兩個詞來自於日語。根據日本同文館出版的《最新商業辭典(改訂版)》的解釋,業種主要是針對產業的一種劃分,通過大分類、中分類、小分類等形式,把握產業的結構。在批發零售業中,業種是通過對經營商品的類似性、商品用途的類似性或商品生產過程的類似性來劃分企業。主要用於零售業,相對於業種而使用。日語中慣用的業態主要是指零售企業的營業形態。

標籤:和業種 業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