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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為什麼複核很少推翻

心理2.01W
交通事故為什麼複核很少推翻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一般比較明確,交警的專業素質很強,對交規理解較透。對事故的認定比較公道。這也是交通事故經過複核很少推翻的原因。

交通事故複核申請推翻機率很小。            因為通常情況下,第一次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只要證據、事實等方面並沒有存在問題,那麼是不會推翻事故責任認定書的,除非有很明確的證據證明有錯誤。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七十四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並作出複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二)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式是否合法

(三)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是否符合規定。複核原則上採取書面審查的形式,但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意見。辦理複核案件的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

主要原因是作出的裁決尊重事實。

在作出裁決前彙集各種事實依據,以交通法規為準繩,這樣做出的裁決才經得起時間的檢驗,所以無法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