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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漢語名詞解釋常考知識點

心理3.13W
古代漢語名詞解釋常考知識點

這是由清代歷史學家、漢語學家錢大昕首先提出的一條漢語聲母演變規律。“古無舌上音”,指在上古聲母系統中上只有“端[t]”、“透[t']”、“定[d]”、“泥[n]”這組舌頭音聲母,沒有“知”、“徹”、“澄”、“娘”這組舌上音聲母。

舌上音聲母是後來從舌頭音“端[t]”、“透[t']”、“定[d]”、“泥[n]”這組聲母中分化出來的。

直到現在,有些方音中仍然只有舌頭音,例如 湖南衡山方言,“裡(頭)”讀“底”,“(費)力”讀“裡”,還有閩南方言中“豬”的聲母為[d],“陳”的聲母為[t]。

1、直切 :用同音字來注音,如“根,音跟”。

2、反切

是用兩個字合注一個字的音,稱為“某某切”或“某某反”(唐前),上字取聲母。下字取韻母合聲調,合稱被注字的音。如“毛”,“莫袍切”。《康熙字典》用此法。

3、偏義複詞

古代漢語中的一種複音詞,用兩個單音的近義詞或反義詞作為詞素組成,其中一個詞素的本來意義成為這個複音詞的意義,而另一個只是作為陪襯。如“有緩急,非有益也。”“緩急”指的是“有急”,“緩”字無意義。

4、本義

詞的本來意義。如,向,本來的意義是“向北的窗戶”。

5、引申義

從本義“引申”出來的,即從本義發展出來的意義。,向,本來的意義是“向北的窗戶”。引申意義是“朝著”、“對著”。直接引申是從本義直接派生出來的意義。間接引申是由直接引申而再引申出來的意義,與本義為間接關係。

6、假借義

如同朱駿聲所說是“本無其義,依聲託字”,與本義不相。

7、六書

許慎的《說文解字》認為漢字形體的構造有六種: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只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造字之法,轉註、假借為用字之法。

A.象形:把事物輪廓或具有特徵的部分描畫出來,構成一個字,如日、月。

B.指事:用記號指出事物特點的造字方法。如上、下、本、末、亦、刃。

C.會意: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形體組成,把它們的意義組合成一個新的意義的造字法。常常是兩個象形字的結合,如及。

D.形聲:是由意符(也叫形符)和聲符兩部分組成的,意符表示意義範疇,聲符表示讀音類別,如江、沐。意符相同的形聲字意義上大都合意符所標示的事物或行為有關。如貝與財物有關,言與言語有關,心與心理有關。

E.轉註:說法不一。

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指出:“轉註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轉註”有不同的解釋:一是“形轉”,二是“音轉”。

a)“形轉”說,認為“建類一首”指用同類部首作意符,“同意相受”指同類意符的字義連類相承,如“考”“老”同屬“老”部而又可以互訓(“考,老也。”“老,考也。”)。

b)“音轉”說,認為“一首”指詞源上同韻或同聲的字,如“考”“老”同屬一韻,“顛”“頂”同屬一聲,即意義相同而聲韻也相同或相近的字。

F.假借:“本無其字,依聲託事”,如“令”本為“發號”的令,後來借用為“縣令”的令。



8、古今字

由於歷史的發展,漢字的演變,產生樂一個新的字代表一個字的一個或者幾個意義,分擔那字部分的意義,那麼前一個字為古字,新產生的字為今字。如“責”,其“債務”等意義已經為“債”所替代,但“責任”等意義擔任著,故而兩者為古今字。

9、異體字

由於時間或地獄的關係,人們為同一個詞造出兩個或更多的字來代表它,形成樂形體結構相差較大,意義完全相同,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換的字,如睹覩。

10、簡繁字

由於人們改革漢字,進行簡化而產生的現象,簡化字要比繁體字的書寫簡單,筆畫較少,往往是一對一的關係,也有一對多的情況。今天所用的許多簡化字是歷代相傳下來的。如禮禮、氣氣等。有些簡化字和繁體字之間詞義毫不相干,因為同音而被採用。如後後、適適、徵徵、餘餘。

11、判斷句

以名詞或名詞性的片語為謂語,表示判斷。在古漢語中一般不用判斷詞“是”,而是在謂語後用語氣詞“也”來幫助判斷。如“董狐,古之良史也”。有時在主語後用語氣詞“者”表示提頓。現代漢語中主謂之間一般用“是”。

12、敘述句

以動詞為謂語、敘述人或事物的行動變化的句子

13、否定句

表示否定的句子。必須有否定詞,古代漢語中否定詞可以是副詞“不”、“弗”、“毋”、“勿”、“未”、“否”、“非”,可以是動詞如“無”,可以是代詞如“莫”。

14、詞類活用

在古代漢語中有些詞臨時改變詞性,如名作動、形容詞作如動詞,名詞作狀語,動詞作狀語等等情況。如“秦師遂東”。(詳見《詞類活用》)

15.韻母 :指一個音節中除聲母以外其他因素的總和,包括韻頭、主要母音和韻尾。

16.、韻 :只指主要母音和韻尾(如果有的話)。

17、詩韻

韻頭不同而韻相同的字如干、滿、南、嘆可以互相押韻,這些互相押韻的字放在同樣的位置上就構成詩韻。

18、韻腳

韻頭不同而韻相同的字如干、滿、南、嘆可以互相押韻,這些互相押韻的字放在同樣的位置上就構成詩韻。漢語詩韻一般放在句尾,習慣上叫韻腳。

19、韻例 :就是關於用韻的格律:什麼地方用韻,什麼地方不用韻和怎樣用韻。

20、換韻 :不一韻到底,中途變換成不同的韻押韻的押韻方式,交韻的情況不是。

21.天籟 :民歌隨口而唱,隨口用韻,隨時換韻的情況。



22.叶韻

古人為了說明《詩經》的押韻和諧,認為某字是改讀某音,就是“叶韻”,或稱“葉句”(葉,同“協”,和諧之意)。

23.叶音法

一種應該否定的注音法。古人認為押韻可以臨時改變讀音,以求和諧,沒有根據。

24.雙聲

兩個字的聲母相同,如現代漢語中“珍珠”,“微妙”在先秦是雙聲。

25.疊韻

兩個字的韻母相同,韻頭不同也可以,如現代漢語中“光芒”。

26.古音通假

古代漢語書面語言裡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或本有其字,或本無其字,借用同音近音字表示,兩個字本來形體不同,意義不同。如“蚤起”,蚤通早。

27.三十六字母

傳統認為,有三十六字母,字母指聲母,古代沒有拼音字母,只好找出三十六個漢字作為聲母的代表,如見溪群疑等,反映了唐宋時期漢語聲母系統的情況。而上古的聲母現在研究為三十二個,被分為牙音、舌音、脣音、齒音、喉音、半舌、半齒。

28.連綿字

由兩個音節連綴成義而不能分割的詞,或有雙聲疊韻的關係,如玲瓏、徘徊、參差,或沒有,如蜈蚣、妯娌,或同音相重複,如匆匆、津津。

29.疏

由於時代的變遷,前人的註解已經不再容易理解,出現了一種新的註解,作者不僅解釋正文,還給前人的註解作註解,成為“疏”,也叫“正義”。《十三經注疏》中的《詩經》就是漢代毛亨傳,漢代鄭玄箋、唐代孔穎達等正義。傳指闡明經義,箋指補充與訂正毛傳的意思。

30.《十三經》

《周易》《尚書》《詩經》《周禮》《儀禮》《禮記》《春秋左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論語》《孝經》《爾雅》《孟子》。《十三經注疏》多為漢朝或魏晉人的注。(詳見《十三經注疏源流簡介》)

31.衍文

校勘學術語,簡稱“衍”,也叫“衍字”。用來指明古籍中多出了文字的現象。如“‘漢水以為池’,‘水’字衍”。

32.脫文

校勘學術語,簡稱“脫”,也叫“脫字”。用來指明古籍中脫落了文字的現象。如“‘孔世家雲:頎然而長’”“‘孔’下脫‘子’字”。

33.韻文

指有韻的文章,有完全的韻文,也有不完全的韻文。



34.平水韻

隋朝陸法言的《切韻》分為206韻,過於細,唐代規定相近的韻可以同用。南宋平水劉淵,將同用的韻合併,成107韻,後人漸為106韻,被成為平水韻,一般叫“詩韻”。(詳見《106部平水韻表》)

35.平仄

近體詩最重要的格律因素,在詩和韻文中構成一種高低長短相互交替的節奏,即所謂的“聲律”。陰平、陽平是平聲,上聲、去聲、入聲為仄聲。古代的入聲現在轉入其他三聲中。

36.黏

上聯的對句和下聯的出句的平仄型別必須是同一大類的。失黏:詩歌中不合乎黏的規則的現象。

37.對

每聯的出句和對句必須是相反型別的。也就是對句的平仄對立。失對:詩歌中不合乎對的規則的現象。

38.孤平

詩歌中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是律詩的大忌。

39.拗句

不依照一般的平仄的句子,即該用平聲的未用平聲,該用仄聲的未用仄聲。拗救:詩人對於拗句,往往用“救”,就是一個句子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則在本句或者對句的適當位置,把該用仄聲的字改用平聲,以便補救。合起來叫作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