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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合同幾年籤一次

心理1.85W
公務員合同幾年籤一次

公務員入職後不需籤用工合同。根據《公務員法》規定,我國的公務員由組織人事部門負責管理,新錄用的公務員經過一年的試用期後要進行相應的考核,符合入職轉正的按規定轉為正式公務員,以後每年要對其德、能、勤、績、廉等進行一次考核,對錶現優秀或稱職的即可遞轉或繼續下年工作,對考核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責令整改直至依照《公務員法》予以清退或除名。

考上公務員,要籤合同的。正式錄用後,一般籤三年,每年年底工作業績測評一次,分合格、基本合格、基本不合格三個檔次。滿三年會有一次總考評,總考評合格的,可以再續簽三年,如此反覆。

總考評基本不合格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的,予以續簽,整改不合格的,勸退或辭退。

公務員聘任合同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來確定合同的期限,但是《公務員法》對期限的上下限做了規定,最短為一年,最長為五年。如果期滿根據工作需要,還有繼續聘任的必要,可以再重新簽訂聘任合同。

標籤:公務員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