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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被車裂後為何百姓爭食其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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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被車裂後為何百姓爭食其肉

因為:賦稅沉重,徭役兵役繁多,執行中更是苛刻,動輒斷肢、砍腳、族株、連坐。

滿足了君王一人的利益,絲毫沒有顧及到廣大百姓階層的利益,如此嚴重失衡的也為其閃崩埋下伏筆。

商鞅變法,首先就是取消卿大夫等貴族待遇,重新按軍功的大小級別給予爵位。

貴族階級由此失去了甚至已享受多代的無功而高官厚爵的特權,毋容置疑他們對商鞅是十萬個敵視。

但變法因有國君孝公的全力支援,貴族階層雖然懷恨,卻無可奈何,只能把牙齒咬得格格響。

商鞅在變法推進過程中也是困難重重,且阻力大多來自貴族。

最典型的就是太子駟觸犯了法律,念他年齡太小,就按律令條款處罰了他的兩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和嬴虔(割了鼻子)。為此事,太子駟曾為老師求情,商鞅沒給面子。你想想,這個官二代,未來的新君他該有多“恨”。

秦孝公在位二十二年駕崩,太子駟嗣位,就是秦惠文王。貴族們明白機會來了。他們更清楚惠文王對商鞅之恨,栽贓陷害如風襲來,還有人誣告謀反。其實,秦惠文王也不相信商鞅謀反這檔子事。只是將他的相印收回,讓他到封地商於。

商鞅上朝辭行,準備車馬出城,但儀仗陣勢堪比諸侯君主。惠文王的兩位老師說:“商鞅真膽大妄為,敢用諸侯車駕儀仗,這次返回商於,必定謀反。”惠文王終於被激怒了,當即讓公孫賈領三千武士,追殺商鞅。

商鞅就聽到後面喊殺聲震天,也估計到是秦惠文公派的追兵。商鞅急忙脫下身上的朝服丟下官帽,跳下馬車,扮作一個小兵匆忙出逃。商鞅一路如同喪家之犬,逃到函谷關,準備出城卻被守關軍士攔住,說道“商君有令,凡黃昏後非公事嚴禁出城”。再看看天色已晚,無奈到一小旅店投宿。店主讓他出示身份證明,此時的商鞅還哪敢透露自己真實的身份,只好說沒有,店小二說:“商君新法規定,嚴禁收留不能提供身份證明的客人,違者殺無赦。我實在是不敢留您住宿呀!”商鞅嘆道:“我這是作法自斃,自害其身啊!”

商鞅被車裂後為何百姓爭食其肉

商鞅被被車裂後百姓爭食其肉的原因有一下幾方面:

一是商鞅變法後,秦國酷刑之多,之重,百姓深受其害。有一種現象,國都咸陽的大街上,很多人不穿鞋,原因乃是他們沒有腳,甚至在一段時間呢,沒有腳的人比有腳的人多,遠遠望去,那些蠕動的缺腳少胳膊的人,杜塞了咸陽的街道,彷彿今天城市中的堵車一樣,秦之法律如此之重,之廣,之嚴,實為罕見。

據《秦簡》記載,“秦有刖刑,稱斷足或稱斬趾。“五人盜,贓一錢以上,斬左趾”。除此之外,其他酷刑也甚多,諸如割鼻子,剁手(亂扔垃圾者當以此法),砍膝蓋,腰斬,車裂,連坐,應有盡有,數不勝數,令人毛骨悚然。商鞅之法下的秦國,老百姓長期生活在高壓政治之下,短期內秦人為過上幸福日子(獲得爵位)而勇於公戰(對外戰爭),這也是秦國虎狼之師的源泉,但長此以往,失去自由的人民,沒有了精神和靈魂,成為冷冰冰的戰鬥機器,而這種幸福只是一少部分人擁有(通過戰爭殺人獲得爵位),於多數人而言,生活中如坐鍼氈,如履薄冰,戰戰兢兢,稍不小心,說一句話,見一個人,都有可招致殺身之禍,特別是恐怖的“連坐”制度,很難保證沒有人不觸犯法律。如此高壓政治之下,秦人幾乎崩潰,老百姓哪有不恨商鞅的。

二是商鞅為人刻薄,不能與民同樂。出行則是前呼後擁,衛士、保鏢,浩浩蕩蕩,而他本人的座駕是當時頂配的豪華車。

背後的深意是商鞅始終把國家和百姓對立起來,把百姓看成是國家的“敵人”,由此而延伸出的諸多政策、法令都是圍繞著著如何“整治”老百姓的,這也就成為他死後老百姓吃他肉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