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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哪些官職是諫官

心理2.16W
明代哪些官職是諫官

明代亦無專職諫官,而由“給事中”和各道御史兼任諫職

明朝置給事中,掌侍從、諫諍、補闕、拾遺、稽核、封駁詔旨,駁正百司所上奏章,監察六部諸司,彈劾百官,與御史互為補充。

給事中,秦始置。為加官,位次中常侍,無定員。所加之官或為大夫、博士或議郎,御史大夫、三公、將軍、九卿等亦有加者。加此號得給事宮禁中,常侍皇帝左右,備顧問應對,每日上朝謁見。

明代諫官亦稱言官,主要由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給事中組成,大部分品秩不高,甚至很低,但其政治地位卻極為重要。明代從明初朱元璋開始,便從制度上賦予了言官廣泛而重大的職權,其中尤其為人們所關注的是規諫皇帝,左右言路,彈劾、糾察百司、百官,巡視、按察地方吏治等。大凡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衙門,從皇帝到百官,從國家大事到社會生活,都在言官的監察和言事範圍。所以,明代言官身份獨特,職權特殊,並以群體的面貌在整個社會形成一股威懾力量。

標籤:明代 官職 諫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