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淳安縣劉小松案件

心理1.44W
淳安縣劉小松案件

劉小松案,是2020年3月3日,淳安縣法院,審理一起非法拘禁他人罪案,被告人劉小松,以故意損害罪,被淳安縣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以及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罰。據瞭解,劉小松系嫌疑人,2014年12月1日因涉嫌搶劫,被當地公安機關依法拘留。後案情進入審理階段,劉小松始終認罪不認,並多次對受害人及家庭進行、非法拘禁及以暴力手段實施毆打,同時還多次越獄。2015年10月,刑事案件由嘉興市轉到淳安縣法院審理,並審理結束後,劉小松當庭妥認涉嫌犯罪的指控,向法院的定罪判罰提出異議,最終被法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