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公文處理管理辦法

心理1.26W
公文處理管理辦法

第三章 收文處理

第三條 收文處理指對收到公文的辦理過程,包括簽收、登記、稽核、擬辦、承辦、催辦等程式。

第四條 公文的簽收

凡公司收到的公啟檔案均由公司綜合辦公室文祕簽收並進行檔案、文號的核定,並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條 公文的編號保管

收到上級單位下發或交辦的公文,綜合辦公室文祕人員應及時填寫(或列印)收文閱辦籤,登記《收文登記簿》( 見附件),並分類、編號、保管。

第六條 公文的閱辦和批辦

凡正式檔案均由綜合辦公室主任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提出擬辦意見,由文祕人員呈送公司相關領導親自閱批,並根據批閱意見送相關領導或承辦部門閱辦。

第七條 檔案的傳閱與催辦

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2天,閱完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綜合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第八條 檔案的承辦

(一)承辦部門接到檔案、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綜合辦公室主任同意後,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

(二)公文辦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門職權的事項,主辦部門應當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如有分歧,主辦部門負責人要出面協調,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報請分管領導協調。

第四章 發文處理

第九條 發文處理指以公司名義制發公文的過程,包括草擬、稽核、簽發、複核、繕印、用印、登記、分發等程式。

第十條 發文的規定

(一)公司上報和下發的正式行政檔案統一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辦理

(二)機關各部室需要向上反映彙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佈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向公司綜合辦公室提出發文申請,草擬文稿後將檔案底稿交公司綜合辦公室稽核

(三)公文簽發:

公司上報或下發的正式檔案實行雙籤制,檔案必須由分管領導審籤,公司主要領導簽發。對公司影響較大,涉及兩個部門以上(含兩個)職權範圍的工作事項,主辦部門應當主動與有關部門協商、經過相關分管領導會商、會籤,主要領導批准簽發後方可行文。

1、公司董事會發文或公司特別重大事項由董事長簽發

2、黨、團發文由公司黨委書記簽發,紀委發文由公司紀委書記簽發,工會發文由公司工會主席簽發

3、公司一般行政公文由公司總經理簽發。

第十一條 發文程式規定

(一)公司各部門或單位需要發文時,應先起草檔案,文稿擬就後,擬稿人應填寫發文底稿,詳細寫明檔案標題、傳送範圍、印刷份數、擬稿單位與擬稿人,並簽名、標定日期和密級

(二)各部門或單位起草、核稿後,將文稿和發文底稿報送業務分管領導稽核簽字後,呈送公司總經理審定批准簽發

(三)如需要會籤的文稿應進行會籤後,再辦理其他手續

(四)業務分管領導和總經理稽核、簽發後,由公司黨政辦公室根據公司的要求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有關檔案規定,對文稿進行校對

(五)經總經理批准簽發後的文稿交公司黨政辦公室統一登記《發文登記簿》(見附件)並對公文進行編號,送交綜合辦公室列印。

第五章 公文歸檔

十二條 公司黨委、董事會、紀委、團委、工會、綜合辦公室應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定期將公文檔案移交公司檔案室,由檔案室管理員對公文檔案進行整理(立卷)、歸檔。

第六章 公文管理要求

第十三條 公文由綜合辦公室統一收發、稽核、用印、借閱、管理、歸檔和銷燬。

第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或查閱檔案,需由本部門負責人填寫《檔案借閱登記表》(見附件),經分管本部門業務領導和分管綜合辦公室業務領導審批後方可借閱。

第十五條 公文被撤銷,視作自始不產生效力公文被廢止,視作自廢止之日起不產生效力。

第十六條 工作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時,應當將本人暫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關規定移交、清退。

第十七條 本管理辦法中的未盡事宜,均按《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執行。

標籤:管理 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