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廣州市幼兒園學費退費規定

心理2.32W
廣州市幼兒園學費退費規定

1、廣州各級公辦幼兒園幼兒退園前,由家長提出申請,其管理費、保教費、雜費以家長提出申請日期為準,不足半個月(含半個月)退半費,超過半個月的不退費。

2、因幼兒或家長的原因,幼兒不能正常來園滿一個月的,退當月管理費50%超過半個月的退管理費30%半個月以下的管理費不退保教費、雜費按實際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