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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工傷能追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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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工傷能追究嗎

十年前的工傷不能追究。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應在一個月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職工可以在事故發生以後一年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收到工傷認定決定通知以後,接下來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確定然後追究工傷賠償事宜。十年前你自己認為的工傷,先不說時效問題,究竟是否屬於工傷都無法明確,你怎麼追究向誰追究

1、現在已經過了勞動仲裁的時效期了,不能再追究了

2、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最多為事故發生後的一年內。

3、員工求償也是在員工和單位發生糾紛的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求償。

工傷認定的申請時間一般有三十日。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員工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

如果單位未申請的,則員工可以在一年內自行提出申請

不能再追究。

10年前發生的工傷,如果當時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現在已經不能再追究了,早就過了訴訟時效了。根據法律規定員工發生工傷需要先去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單位申請的時效是一個月,員工個人申請的時效是一年。也就是說發生工傷後,一年內如果沒有去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那麼就不能再按照工傷標準追究對方的責任了。

標籤:追究 工傷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