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麗時尚館

位置:首頁 > 健康生活 > 心理

一審文書是不是判決書

心理3.32W
一審文書是不是判決書

不一定。

一般來說一審文書是判決書,但在民事案件中,有可能是調解結案,因此一審文書有可能是民事調解書或者准予調解結案的民事裁定書。不論是民事還是刑事案件,如果是牽涉到程式方面的,都要用裁定書。如果是法定事由出現,則應發出中止審理或終止審理的裁定書。

這個不一定的,要看案件的具體結果,如果是駁回原告起訴或者申請撤訴被法院准許的,一般是裁定,如果是實體審理之後做出裁判的話,一般是判決。

一審判決,是一審法院適用第一審程式對案件進行審理後作出的判決。 對於一審判決,法律規定可以上訴的,當事人可以在法定上訴期限內提起上訴,如適用普通程式、簡易程式作出的一審判決即是。法律規定不准許上訴的,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後即發生法律效力,如根據特別程式作出的判決即是。

第一審刑事判決書,是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按照第一審程式審理終結後就刑事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判決時所製作的法律文書。

人民法院對於所受理的刑事案件,依照第一審程式審理終結,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確認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應負刑事責任,依法作出的書面處理結論,稱為第一審刑事有罪判決書。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62條規定,在被告人最後陳述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這是製作一審刑事有罪判決書的法律依據。